|
近日,记者从山东省龙口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,往年该市参保职工一年最多可以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报销5万元医疗费,今后最多可以报销7万元了。 为适当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,经上级主管机关和有关部门批准,龙口市对2008医保年度参保职工有关待遇标准作出了部分调整。据介绍,此次调整,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为患者报销医疗费的封顶线,由原来一个医疗年度(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)最多可以报销5万元,现调整为一年最多可以报销7万元。其次,降低了医疗保险《药品目录》中乙类药品的字符比例。即将原乙类药品的自负比例0%、5%、20%、30%、50%五个档次,现调整为四档:0%、5%、15%、30%,取消20%和50%两档;将全部的20%自负及13种自负30%药品统一调整为15%,50%自负的药品全部降为30%。与此同时,住院床位费报销标准上限也由原来一、二、三级医院10元、15元、20元,现分别调整为10元、20元、35元。定点医疗机构提高标准应有物价管理部门的批准。 目前,龙口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正在调试结算系统,不日即将实施。(通讯员 石文昊)
|